世界热头条丨新房层高“缩水”?赔偿!
本文转自:今晚报
购房合同约定层高2.95米,交房验收时发现层高只有2.9米,能要求开发商赔偿吗?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纠纷,最终,开发商被判退还61户业主购房款共647万余元。
收房时发现房屋层高减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18年3月,孙女士向某开发商购买了南通市崇川区的某楼盘商品房,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除对房屋面积、交付条件及手续等事项作出约定外,还明确约定房屋层高为2.95米,并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即按实际面积误差比例多退少补。合同签订后,孙女士按约付清了全部购房款。
2020年1月,在交房验收过程中,孙女士发现房屋实际层高为2.9米,相较合同约定缩水5厘米,误差比例约为1.695%。经孙女士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并附涉事楼栋竣工测量技术报告层高示意图,其上载明涉事房屋层高确为2.9米。孙女士据此向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房屋实际层高虽符合相关《住宅设计规范》,但低于合同约定层高,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遂判决开发商按照层高误差比例1.695%退还孙女士房屋差价70556.05元。
层高缩水会影响房屋价值
孙女士所购买楼栋共有61户业主因层高问题提起诉讼,崇川法院均参照孙女士一案作出判决。开发商均提起上诉,南通中院二审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61户业主的赔偿金额共计6472835.62元,目前开发商已全部履行完毕。
崇川法院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庭庭长葛美玲表示,商品房买受人的目的是基于所购房屋整体空间的利用,实际层高的减少致使房屋可使用空间相应减少,同时层高缩水将直接导致房屋成本价值的减少,开发商得以降低成本并由此获益。层高缩水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房屋再交易的市场价值,该预期利益损失理应由违约方即开发商来承担。
因此,在合同未约定层高缩水损失赔偿标准的情况下,应综合考虑合同的履约情况、层高实际误差、对房屋使用价值及市场价值的影响程度等因素,通过计算层高误差比据实结算房价款。
遇到层高不符可要求赔偿
层高的标准是多少?遇到层高缩水,购房者应如何处理?根据《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米。层高的主要影响在于室内采光和通透性。另外,层高高低和产权面积没有关系,这也是不少购房者没有注意层高细节的主要原因。
法律人士介绍,商品房层高的误差范围,法律暂无具体规定。如果房屋实际层高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层高不符,购房者可以主张开发商违约责任,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请求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
(摘自《扬子晚报》《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