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微资讯!博杰股份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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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3日,博杰股份(002975.SZ)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公司表示,此次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目的,是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本次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涉及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2、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针对未来的实际结汇需求,根据外汇的敞口情况进行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及其组合的交易,将未来某个时间(一年以内)汇率锁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达到降低远期结汇风险的目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