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速读:香港证监会谴责国信香港处理第三者存款违规罚款280万港元
12月21日,香港证监会官网公告,谴责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下称“国信香港”)违反监管规定并处以罚款280万港元,原因是国信香港在处理客户资产及提供客户账户结单方面违反监管规定。
已采取补救行动并主动向监管汇报
(相关资料图)
客户未蒙受损失
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7日期间,国信香港为取得财务融通,依赖1009名客户有效期已届满的常设授权,将他们的证券抵押品再质押给某家银行作为抵押品。
香港证监会还发现,在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国信香港向930名客户提供资料不完整和不正确的月结单。
对于此次纪律处分,香港证监会表示已经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国信香港就其违反《客户证券规则》及《成交单据规则》的情况采取了补救行动,并主动向香港证监会作出汇报;上述事件看似是个别事件;并无证据显示国信香港的监管违规行为令客户蒙受损失;及国信香港与香港证监会合作解决证监会的关注事项,及接受其调查结果和纪律行动。
此前有高管遭香港证监会禁业1年
2020年6月23日,香港证监会禁止国信香港前负责人员、董事兼交易部主管朱丽华重投业界,为期12个月,由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止。
香港证监会指出,此次纪律行动源于早前就对国信香港在处理第三者存款时违反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而对其作出的处分,国信香港的违规可归因于朱丽华没有履行其作为负责人员及公司高管的职责。
公告显示,国信香港有员工于2013年向高级管理层(包括朱丽华)提出,该公司对第三者存款的内部监控存在缺失。然而,朱丽华却认为该事与她无关,亦没有采取任何步骤来确保有关缺失已被纠正,使国信香港于关键时间内没有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方面制定充分的内部监控措施。
此外,朱丽华不时从国信香港时任交收部主管收到第三者存款的纪录。有关记录显示,国信香港为其客户处理了大量第三者存款,与其宣称不鼓励第三者存款的政策不相符。尽管国信香港所收取的第三者存款金额庞大,但朱丽华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亦没有向其上级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上报相关事宜。
除对第三者存款所涉及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视而不见外,朱丽华身为开户申请的批核人之一,也没有确保国信香港职员遵从有关客户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的评估程序,即没有按照国信香港的合规手册所规定将有关过程记录在案。
鉴于此,香港证监会认为,朱丽华的行为并不符合其作为持牌法团负责人员所须达到的标准。
曾因反洗钱不力收“千万级”罚单
香港证监会在对朱丽华的禁业公告中所提到的“国信香港的违规行为”,即国信香港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在处理第三者存款时违反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
2019年2月18日,香港证监会公告,谴责国信香港并罚款1520万港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张巨额罚单中,香港证监会指出了国信香港内部监控存在的7点不足:
1.没有制定任何制度或监控措施,以识别及监察存入客户的银行子账户的第三者存款
2.没有核实第三者存款人的身份,确认客户与他们的关系及审查他们做出第三方存款的理由;
3.没有就第三者存款制定有效的审批程序;
4.没有有效地传达及执行其内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政策;
5.没有就其对客户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水平的评估备存妥善的文件记录;
6.没有持续监察其与客户的业务关系;
7.没有制定有效的合规职能。
随后,国信证券宣布了相关整改措施,包括对国信香港进行全面风险处置及排查,认真进行内部整改,停止所有非持牌业务,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国信证券还表示,将引以为戒,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落实合规、风控双线汇报机制,严格执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今年7月,国信证券还在深圳打造了首趟“反洗钱”地铁专列,同步启动以“远离洗钱犯罪,守护幸福生活”为主题的反洗钱公益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