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7家基金销售机构被警示-当前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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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西宁晚报
基金销售的监管正在日趋严格,近日,各地证监局纷纷重拳出击,对违规的相关金融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4月7日,近一个月以来,各地证监局对7家金融机构出具了关于基金销售违规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方向主要聚焦人员管理、宣传推介、合规风控、考核激励四大方向,如部分机构的基金销售业务人员、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个别销售人员在不清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宣传推介基金等。
对于上述基金销售乱象,各地证监局也在行政监管的决定书中表示,各家基金销售机构应严格对照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增强合规管理能力,执行合规管理要求,强化人员资质管理,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4月6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河北证监局在2023年3月唐山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存在五大问题:一是内部相关“营销指引”中对基金推介的话术设计不规范,部分用词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二是部分支行从事基金推介工作的员工和实际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三是基金产品准入委员会未包括产品研究人员及合规风控人员。四是基金销售业务的专门合规风控人员未满足独立性和有效性要求,且未按照内部制度对基金销售业务进行监督和现场检查。五是内部管理制度未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规章进行修改,不符合《销售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此前3月末,厦门证监局对厦门银行出具了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厦门证监局表示,经查,厦门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是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个别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仅通过行内签报方式将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纳入离任审计人员范围,尚未建立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或离任审查制度。本报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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