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恶意抬高价格或构成违法|环球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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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山西晚报
预订好的民宿,经营者说退就能退吗?听听律师咋说
民宿恶意抬高价格或构成违法
装修、家里来了亲戚……“五一”期间,很多预约好民宿的消费者收到了民宿经营者各种各样的退订理由。预订好的民宿,经营者说退就能退?5月3日,山西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太原市民刘先生提前在某平台预订了“五一”期间的民宿。快到假期时,刘先生接到平台电话,称民宿房东不干了,无法接待让退款。刘先生只能同意退房。在平台客服推荐下,刘先生接受了另一套民宿,价格贵出不少。但当刘先生浏览另一平台却发现,之前预订的民宿正在接受预订,只是房费贵了一倍。市民张先生与刘先生遭遇基本一致,房东的理由是要自住。
“五一”期间,不少市民都遇到类似问题。选择民宿是因为价格比酒店便宜,还可以做饭。谁知折腾下来,并没有便宜多少。
山西晚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民宿确认存在“逢假必涨”的行为。目的是通过调高价格来平衡全年的利润。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勇杰律师表示,在不超过正常价格范围的情况下,这类的涨价不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但如果民宿的经营者为了实现暴利,联合周边的经营者,在超过合理区间的情况下大幅度涨价的;或者是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导致民宿价格大幅涨价超过合理范围的,或将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
已经成立的订单,民宿能单方毁约吗?当然不可以。王勇杰律师表示,订单成立即意味着民宿与消费者之间达成订房合同,合同双方都应该按照约定履行,民宿不得擅自变更房间价格,也不能擅自解除订房合同。民宿违约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民宿继续履行,消费者同意取消预订的,民宿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
王勇杰律师表示,民宿方擅自违约的,消费者有权要求民宿继续以约定好的价格和房价履行义务;如果因民宿擅自违约导致消费者不得不重新订房产生损失的,民宿除了需要退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房费外,还需要补上订房差价。民宿虚构信息以谋求不当利益的,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需要赔偿消费者3倍的损失。无法协商一致的,消费者可以向平台投诉处理,根据平台对商家的管理条例,商家违约会被处以罚金、降低流量处理,严重的还会被永久下线。
山西晚报记者 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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