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信息:哈尔滨市第45届商品房展销会13日启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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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黑龙江日报
哈尔滨市第45届商品房展销会13日启幕
■公积金贷款单职工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80万元 ■展会期间购买商品住宅房给予1%补贴,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给予3%补贴 ■农业户籍、教师、退役军人购房给予3万元补贴
本报5日讯(记者邢汉夫)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哈尔滨市第45届商品房展销会将于5月13日至21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C馆举行,哈尔滨公积金中心同时发布了在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方面若干新举措。
据了解,本届房展会以“惠民安新家 宜居幸福城”为主题,展会汇集了中海、万科、华润、保利、鲁商、哈尔滨住房开发集团等45家优质房企的82个项目,提供分布在哈尔滨市九城区的30502套精选房源。线上展会也将于5月13日至31日在哈尔滨住房开发集团“悦居网”举行。
新闻发布会上,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洞野介绍,在支持职工贷款方面,哈尔滨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提高至80万元,有效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异地缴存职工在哈购房与哈市职工享受同等贷款政策,不断扩宽政策惠及人群。此外,放宽二手房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在支持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方面,哈尔滨市提高了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市区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8000元/年调整为26400元/年;县(市)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2000元/年调整为19200元/年。
发布会上,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东万介绍,本届房展会全面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如“个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线上、线下新建商品房展销会期间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按实际购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单位或个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商业、办公、公寓)享受按实际购房款的3%给予补贴”、“多孩家庭、非哈市户籍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享受1万到2万之间不等的补贴”等。在人才购房补贴方面扩大了惠及面,增加了补贴力度。进一步扩大购房补贴政策受益范围,增加“农业户籍的购房人、教师、退役军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居住用途的公寓房屋,水、电收费继续执行民用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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