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助力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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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焦作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新忠)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提升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多措并举,助力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统计,目前全市交存人数305547人,灵活就业人员累计交存11481人,正常交存7963人,占全市交存人数的2.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共同借款人)1550人,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550笔3.54亿元,最大限度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购房资金支持。
为帮助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提供资金支持,该中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制定新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在全省率先出台政策,2010年至2011年,该中心先后发布了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交存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暂行办法》,将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等群体纳入公积金制度。
优化办事流程。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自主交存者的开户手续,提升自主交存人员住房保障水平,强化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功能,2013年至2014年该中心先后发布了《焦作市出租车汽车行业住房公积金交存实施意见》《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自主交存者开户手续的通知》《焦作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补充规定》,为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开辟交存与贷款绿色通道,做到放宽交存条件与贷后风险防控双保险。
扩大覆盖范围。2016年,为给务工农民建立住房保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该中心出台《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务工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的实施意见》和《焦作市进城务工农民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意见》,最大限度地将务工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允许务工农民在2016年8月31日前补交或连续交存的方式足额交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务工农民进城购房,再次为务工农民建立了住房保障。
通过一系列举措,该中心最大限度使住房公积金惠及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了新突破。灵活就业人员交存可灵活选择,基数下限为焦作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务工农民交存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5%),交存上限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交存比例10%~24%自由灵活选择。服务至上,该中心积极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围绕“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的要求,致力于简政放权,不断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提高办事效率。目前,该中心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即可办理开户手续,绑定银行卡每月25日代扣代交,让交存者省时、省事、省心。
如今,该中心灵活就业人员交存公积金坚持多渠道、广覆盖的原则,对导游行业、出租车行业建立自主交存专户,鼓励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务工农民等自主交存。同时,该中心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住房公积金各项优惠政策,连续正常交存半年即可申请公积金低息贷款,在还款过程中可以办理月冲还贷、提前结清手续,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转移等配套相关政策,给灵活就业人员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